前不久看到一篇副刊文章,說今年諾貝爾獎得主所在的北歐某國家,租稅很重,書的價錢也貴(如某人抱怨的:這世界給我們的稿費都太少了。他應該搬去北歐的。)所以他們有很多人會上圖書館,圖書館借出書必須付一點小錢給作者。該副刊作者說,國內就是缺乏這樣子溫暖有個性的圖書館場所,也沒有這樣的閱讀風氣。(言下之意我們才出不了諾貝爾獎文學家。)

我只能說這些出過國的高級文人眼光都太高了,台灣有類似的場所,而且滿地都是,我說的是租書店,租書店有些有沙發,有明亮的燈光,有些還會放音樂,租書店小妹還可以搭訕,看一本書也只要付一點點小錢。

台灣那裡缺這樣的閱讀場所了。問題是品味。這些文人大概不把租書店的書當書吧,以精神食糧來比喻,或許還有點三聚氰氨毒奶食品的味道。

我不能說副刊作者是錯的,其實我也已經過了看租書店作品的階段,也覺得大部份租書店作品都是些沒營養甚至有害的東西,問題是台灣當年窮苦時,租書店系統提供了便宜的文字養份,然而隨著我們的經濟能力提升,為什麼我們的整體閱讀品味卻沒有隨之提升。

有錢退休的話,我也想成立個租書店,租自己覺得好的書,但以我這種身體和個性,也許只能是個想想而已的夢,但或許有機會可以寫個小說吧,如同卜洛克也不真是那個獨行於紐約的硬頸窮光蛋偵探,我也不一定要真當個怪異的租書店老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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