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數天,我終於比較平靜地可以訴說這個事件。

我住的地方在公寓三樓的頂樓,冷氣機去年修過一次,不過不知怎的,從去年秋天修好過後,今年夏天又開始滴水。中間沒用過多少次。

樓下的房客去年抗議過滴水。原本今年談過一次,我以為達成某種協議(當時面對面談時皆面帶笑容),就是我午夜之前可以用,睡覺時不用以不破壞他睡眠為原則。其實我為了省電,也沒有很常用。(不過顯然是我誤會了。)

星期一晚上,門鈴響了兩次,拿起對講機,叫了兩聲才聽到他那剛開始有點怯懦的聲音(不過隨著之後的言語而音調漸強),他說他已經剛去請警衛見證,並且請管理處通知房東,如果再不解決滴水問題,就要去向環保署告發。

我覺得很生氣。不過我也一直想我為什麼生氣(因為其實我不喜歡生氣,特別是為了這種陌生人。)

我分析了幾點。第一,因為滴水畢竟是我的錯。法律上是我理虧啦,所以因為覺得做錯事,所以我見笑轉生氣。這點後來證明是佔蠻大部份的,因為後來我通知冷氣行來修理之後,我氣就消了不少。(雖然冷氣行層層轉包,到現在真正修理的師傅還沒和我聯絡,去年的經驗大概是要半個月吧。而且天曉得修了又能維持多久。)

第二是我覺得枉做好人。心態上,我住三樓他住二樓,他或許不怕熱(他的冷氣還沒接排水管,一用一定滴水(不過樓下是商家,晚上沒人住,也不會抗議就是了,不過奇的是大熱天也沒見他開窗或用冷氣,只能說我遇上奇人),不過基本上二樓和頂樓的溫度還是差很多的。我承受的環境壓力卻無法解決。我用冷氣的時候還會替他想,到深夜雖然還是很熱,但我也就忍住不用,可是他看來也沒當這是什麼體貼。

第三是溝通方式。其實我是吃軟不吃硬,像上次好好說,說他對滴水聲很敏感(是不是下雨就睡不著?),我也就會相信。結果搬出什麼管理會和房東環保署的,聽了就很讓人生氣。其實要不是我真的覺得滴水算我理虧,這些都說不上威脅。管理處拿的薪水是大家交的,他們也只會覺得他給人找麻煩而已(警衛也一副很為難的樣子),房東是我姑姑,這種事情也不致怪到我頭上,影響到什麼姑姪感情。環保署更是天高皇帝遠,要罰到還是不容易的(要先拍照存證,然後開單告發,其中還很曠日費時的,沒這麼容易,這是修冷氣師傅說的,冷氣師傅好像也不太想修滴水這種事的樣子,大概吃力不討好吧,跑一趟賺不到什麼錢)。

嗯!不過的確我個性上也有不好的地方。只是最近天氣也開始比較涼了,晚上門打開會有些風吹進來。冷氣的需求也就不太迫切。這事大概也就慢慢不放心上了。啊!為了這事還是讓心不平靜了兩三天,真是修行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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