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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去走訪公娼。說了些有意思的故事。

她十幾歲因為家貧,父親身體又不好,所以以兩萬五的價錢賣了三年。當初一開始是說只要陪酒,不過還沒滿十八歲還是被灌醉開苞了。幫她開苞的是xx公司的董事,當時進入時痛得要死,還在醉中就痛醒,叫得呼天搶地,第二次還是會痛,不過慢慢就習慣了。不過回想起來第一次那個還算是好客人,六十幾了吧,傢伙不粗,一下子就出來。

還說頭家對人很刻薄,有時連飯都不放,她就藉口去廁所蹲很久,打混摸魚。她以前景氣好時一天要接七八十個,算過最高紀錄是一小時十四個。頭家很刻薄,別的頭家月經來可以休五六天,她月經來休一天,拿孩子休三天,開盲腸也才休二十一天,他辦事時還要用手護著傷口,有些男人比較胖,壓下來怕不把腸子從傷口給擠出來。不過這種啃骨頭的頭家還是惡人有惡報,曾經有幾棟房子,到晚年得烏腳病,一截一截的截肢,到死一毛錢也沒留下。

有個小開是在他還沒被賣來台北時就認識,當時有想要拿錢贖她,拿了五萬塊登門,沒想到被掃把掃走。當時她去北投接日本客,一晚就可以賺幾千塊,所以老闆怎麼肯放人。直到四年後自由了,才和這小開同居,且生了一個女兒。只是風塵女子終究進不了豪門,男方母親要拿三十萬買她女兒,不過她怕女兒遭後母虐待,沒答應。男的後來娶了妻,生了三個孩子。女兒後來還是有相認。

父親身體一直不好,最後不忍再拖累她,自殺了。母親過世前也累積了好些債務,她買了棟房子,貸款還沒完,本來以為再做幾年,應該債務可以還清,不過阿扁廢娼,一下子工作沒著落,輔導轉業那有這麼容易,像她借了六十萬擺了個檳榔攤,不過怎麼競爭得過年輕漂亮還可以摸兩粒的年輕西施。近來蘇貞昌拼治安,警察小偷強盜不去抓,就來抓他們這種賣皮肉錢的。馬英九也沒多好,說的承諾什麼也沒做。她們不偷不搶,賣屄賺錢,和林志玲交際應酬可以拿錢有什麼不同,為什麼他們就要被這樣被歧視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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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沒有特別被感動到,我贊同她的說法,所以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內心衝突。想得起來的就是上面那些故事,稍微記一下好了,如她後來自己說,其實她覺得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比她苦的人還是有。現在比較煩惱的反而是上完課訪談完之後要寫小說,目前還沒想到要怎麼寫,或是說怕寫得很爛。混了兩天還沒動筆,一個字都沒有。

當我們討論妓女,我們討論的是什麼?有點想學瑞蒙卡佛寫個家庭劇式的東西。不過這種簡單的白描式的小說反而很難寫,要寫到有味道很難。

前不久寫篇小說被批得很慘,最近其實還是有點怯於提筆,多少還是會想,我這人真的有寫作的才能嗎?不過前幾天看完朋友借我的成英姝的地獄門之後,我其實又充滿信心。一個得過聯合報首獎的作家,還是會寫出這麼爛的作品,或許我寫得這麼爛,還是有機會可以成為作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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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llba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