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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我們回到受日本漫畫洗腦的戰鬥位置上(難道沒有人真的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所有事情從上班、上學、戀愛、吃東西……最後都要變成戰鬥嗎?)文學如果也是戰鬥,到底是為何而戰?為誰而戰?

  從遠點的事說起。近年政府大力推文創,但文創是個令人誤解的詞,文創不是文學創作,是文化創意產業,產業這種東西,就是商業,回到根本,還是披上文化外衣,創造出新的消費模式而已。
那創造消費──說服人們消費(或誘使別人做其他任何事)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製造恐懼。告訴你人應該要瘦要白否則就沒人會喜愛,藉此賣可以讓你變白變瘦的產品;告訴你如果沒有車沒有房你就沒有尊嚴,沒網路沒手機就會沒朋友……諸如此類。
  我們受恐懼所驅策,花錢購買安心。
  恐懼是根本,但要發展成為大流行多半要符合「慶典模式」,人們渴望融入人群中,在人群中會有種暈眩的安全感,輕飄飄地失去判斷,簡單講就像吸毒,但古老的巫師們藉著夜晚歌舞再加上一點點酒精和藥草香菸也可以達到同樣的效果,只是現代社會機制發展出更龐大的動員能力,如政治造勢或直銷場合、遊行,或者網路串連。其實都是種「大確幸」。
  一個成功的大流行,應該同時具備恐懼和慶典兩種氣息。

  所以現在問題來了,文學,究竟是創作或是事業?

  創作是個人性的,與他人無關,創作人應該極力抵禦的是流俗,抵禦的是目前這種因為資本主義所帶來的全面性低俗,所以要放眼古往今來的偉大作品,和他們對話,再走出自己獨特到近似於馬戲團特技般的姿態與技藝。
  是事業的話,就應該要盡力的販賣恐懼、製造敵人,並且營造集體的慶典感,一種大家一起來做些什麼非常努力的氣氛,也就是凡事要戰鬥,一起加入我們,我們都是海賊王的意思。

  以上大概也是目前書市兩極化現象的成因,那些追求獨特自我到接近夢幻囈語的純文學作品;和那些老是喊著要戰鬥的通俗作品。

  並非否定上述兩者,求仁得仁,也沒啥好說的,但難道沒有中庸一點的作品?我在心中回想一下,有哪些作品是我覺得故事既好看,又有深刻的技術與人文關懷?其實名單還是一長串的,如石黑一雄(1954.11.08-今)的《我輩孤雛》、《別讓我走》;瑪格麗特.愛特伍(Margaret Atwood,1939.11.18-今)的《盲眼刺客》(The Blind Assassin)、《末世男女》(Oryx and Crake),《時間迴旋》(Spin);大衛.米契爾(David Stephen Mitchell,1969,01.12)《雲圖》(Cloud Atlas)(科幻);雷蒙.錢德勒(Raymond Thornton Chandler,1888.7.23-1959.3.26)的偵探;娥蘇拉.勒瑰恩(Ursula Kroeber Le Guin,1929.10.21-)的奇幻;格雷安.葛林(Graham Greene,1904.10.2-1991.4.3)的諜戰;甚至像驚悚大師史蒂芬.金(Stephen Edwin King,1947.9.21-今)也有本《勿忘我》(Hearts in Atlantis)寫到讓我心碎。
  中庸之道是什麼,我認為在於「溫情」。
  溫情是對他者的關懷,善意等等,想想錢德勒的巨著《漫長的告別》(The Long Goodbye),主角替一個只見了一面但覺得他醉得很有禮的人奔走,讓他從一宗謀殺案嫌犯中脫身,可是那人真的不是什麼好人,所以終究在事件過後不會也不想再見。這是種很微妙的善意且帶著些自憐自傲的,取名「漫長的告別」,真是無比詩意。
  再說說《時間迴旋》,世界壟罩在末日般的特殊景況中,如同我們現在所處的時代,主敘者回想起和青梅竹馬兩兄妹的一段回憶,他騎著向他們借來的腳踏車(當時是奢侈品),從下坡騎下結果摔倒了,他很難過車子被他弄壞擔心被責罵,但結果兩兄妹跑過來第一句問的是他傷得如何?其實就只是這樣一個日常的溫暖的情節,讓我全身汗毛豎立震動不已。

  這樣的溫情善意,是純文學作家常常不屑寫的,而太過於服務讀者的通俗作品往往也失去拿捏這類善意的分寸,變得矯情,因為畢竟販賣恐懼才是這類作品王道。所以我總覺得這明明是條康莊大道,為什麼台灣就是很少人寫。

  這大概是我對故事文學的粗淺想法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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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llba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